中國國民黨的比較會貪?(2)
那個誰誰誰,說圖利沒有罪。這裡找個案例示範一下,到底有沒有罪,司法系統會告訴你。
『全案起於,「祭祀公業保儀大夫」因土地徵收有高達新台幣 6000 多萬元的補償費,當地蔡姓男子為領取這些款項,民國 96 年間請託時任汐止市長黃建清,利用不實資料使蔡男成為管理人。此外,「祭祀公業仙媽公」也有類似情形,後因法務部調查局介入,黃建清等人才收手。』
二審判刑 15 年,真的太輕了,這樣子沒辦法給其他犯罪的人警惕。『一審的士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黃建清11年徒刑;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以收賄罪判刑15年。最高法院撤銷判決,發回更審,高院更一審依收賄罪改判刑13年。』
# 國家的財產 不是你家的財產
前汐止市長黃建清圖利罪發監 因病遭拒收監 (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816789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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